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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海洋与渔业厅、环境保护厅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海洋管理能力,加快北部湾经济区海洋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广西近日发布了《关于深化海洋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的意见》。这将充分释放“海洋”的潜力,建设面向海洋的经济,加快建设海洋强区,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持续健康发展。
据悉,改革前,原有的管理体制存在种种弊端,制约了海外经济的发展。具体表现为:(1)海上服务保障能力亟待提高;集约化海洋保护的实施效果不理想;海域使用权市场配置相关制度机制建设滞后;海洋生态正面临严峻的形势。海事联合监管难以形成合力和长效机制,打击非法用海效果不佳。
此次出台的多项改革措施,包括“多元监管融合”和建立自治区沿海岸线和涉海规划协调咨询体系,在全国尚属首次,并得到了国家相关部委的肯定。此次改革有许多亮点:“多管制衔接”解决了我区涉海规划不协调的问题,理清了规划层次与规划主体的关系,科学合理地规划了空海域的布局;扩大联合审计机制的内容;创新海洋生态管理体系;提高节约集约用海水平,严格管理填海指标,控制用海规模,完善指标体系;提高海上联合执法的效率。
据报道,在新的发展阶段,人们要求更高效、更便捷的行政审批制度,更注重“山清水秀、海蓝天”的高品质生活环境,《关于深化海洋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的意见》充分满足了这些需求。一方面,《意见》侧重于制定行政审批制度的措施,如“多条例衔接”、联合审核机制、海域使用审批改革等;另一方面,《意见》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措施,如提出陆海协调、河海兼顾的综合治理机制,统一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观测的规范和标准,实现资源共享;落实沿海水域环境治理责任制,探索建立以海湾为单位、跨行政区域的海洋环境保护综合协调管理机制;探索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的海洋生态补偿方式,推进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工程;建立健全红树林保护区管理制度和机制,明确职责和权限;加强岸线管理,将自然岸线保留率目标分解到沿海市县进行考核。(记者简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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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广西深化用海改革打造向海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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