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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郑伟报道

虽然“中国式过马路”是网民用来嘲笑一些中国人集体闯红灯现象的通称,但它似乎已经成为行人的常见现象。过马路是一种常见的行为,但它被贴上了“中国式”的标签,这不仅逗乐了每个人,也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共鸣。

诚然,对于“中国式的过马路”,我们应该反思它背后的缺陷,而不是一笑置之。

缓解剂

长期以来,“中国式过马路”一直受到批评,而为了解决这一顽疾,中国各大城市一再采用恶意的伎俩和奇怪的伎俩。据相关媒体报道,最近,针对“中国式路口”,推出了多项治理行动,人脸识别、公众曝光等新技术和新方法开始投入使用。

以济南市为例,采用人脸识别系统后,济南市交叉口的交通流量增加了7%-8%,事故率明显下降。据了解,今年5月以来,全市共查处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6213起,其中数名非法行人的个人信息通过济南本地媒体平台、微博、微信、城市电子屏幕、客车等渠道曝光。

此外,记者还发现,江苏省宿迁市和重庆市江北区也采用了人脸识别和捕获系统,并且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这样,在必要的时候,对闯红灯的行人采取一些“极端措施”,不仅可以提高执法效率,还可以震慑违法者。依靠一些“文物”的力量来控制“中国式过街”的混乱似乎是可取的。

然而,要根除“中国式过马路”的混乱局面,不能单靠“重锤”。北京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员程协忠对这种利用科技手段控制混沌的方法持保留态度。

程协忠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事实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闯红灯是违法的,但没有明确指出是否可以通过相关技术捕捉和识别。利用技术手段揭露和宣传罪犯是否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这有待进一步考虑。

根据《公安机关执法公开条例》,公安机关不得向公民、法人或者权利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披露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执法信息。但是,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或者公安机关认为可能对公共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可以公开。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先东认为,依法行政,越权是无效的,权力必须由法律明确授予。民法原则上保护隐私权,公开必须谨慎,否则隐私权可能受到侵犯。

北京工业大学城市交通学院院长陈燕燕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也指出,使用相关技术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她认为,“中国式过马路”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应从教育、设施、管控、执法、信用信息等角度进行管理,并与社会合作,全面推进问题的根本解决。

综上所述,使用智能“人工制品”,如“人脸识别”,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中国式过马路”的问题,但不会因此而“消失”,只会治标不治本。

行人质量不是主要原因

事实上,大部分人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等等”,但在现实生活中,仍然有很多人想闯红灯,想“明知是错的,还是去闯。”一些网民直言闯红灯是中国行人素质低下的表现,需要加以管理。

那么,为什么有些行人不得不违反交通规则,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呢?“中国式过马路”真的是行人素质低造成的吗?它的形成原因是什么?

陈燕燕告诉记者,质量是教育和执法违规培养出来的。事实上,形成“中国式道路交叉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涉及国家安全教育、道路设计过宽、中央隔离不完善、信号时机不合理、执法不严、违法成本较低。

综上所述,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方面,人们的守法意识相对薄弱,法治观念缺失。

北京闻仲律师事务所律师严闯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客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道路交通法规的,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的警告或者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对罚款不服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但是,目前我国人民的规则意识太弱,法治观念缺失。我觉得闯红灯没有影响,也不会受到惩罚。再加上人们的从众心理和群体效应的影响,大多数人会选择在这个时候大摇大摆的加入一群人,而正是这种心理导致了更多的闯红灯。

对此,程谢忠也表示同意。他指出,人们的从众心理确实是一个重要原因。例如,如果行人都在红灯时成群结队地过马路,不跟过去是愚蠢的。

另一方面,它是交通管理和设置的缺陷。由此可见,为了控制“中国式路口”,全国各地交通部门相继出台了措施和处罚措施。然而,应该指出的是,尽管已经采取了相关措施,但这些措施并没有真正得到实施。"虽然有罚款,但执行得并不好。"严闯强调。

同时,“中国交通信号灯设置不合理也是一个因素。”在很多情况下,为了保证汽车的正常通行,行人需要等很长时间才能看到交通灯的变化。有些交通灯甚至只给行人十到二十秒钟的时间过马路。尤其是人多的时候,这么短的时间显然是不合理的。”谢成指出。

的确,不人道的交通灯设置只会让一些不想闯红灯的人被迫加入“中国式过马路”的队伍。许多行人告诉记者,他们无能为力。有时交通灯长时间不变,出现了紧急情况。无论如何,当时没有多少车,真的没有耐心等待。“既然这么多人这样过马路,我就不会孤单了。”

综上所述,要根除“中国式过马路”这一顽疾,如果只注重质量,注定是没有解决办法的。

对“中国式过马路”说不

不难发现,多年来,中国各大城市为了消除“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确实都在搞自己的把戏。如今,不能说用技术手段来解决社会不良习惯不是一种无奈之举。

这种现象在国外也不例外。程谢忠告诉记者,当他前往法国、德国、瑞典等欧洲国家时,他发现这些国家也没有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规则。事实上,中国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中国人口众多,尤其是在大城市,行人在过马路时会形成一定的规模,这将极大地影响机动车的行驶速度。

“但需要看到的是,在国外,他们更注重‘行人优先’,对行人安全过马路采取更有针对性的保障,优先保护行人的道路权利。程谢忠强调,“要彻底解决‘中国式过马路’的症结,必须从多方面入手。”"

他向记者进一步分析说,首先,我们要从小就重视教育,尤其是交通安全相关知识的教育。如果能很好地实施,孩子们长大后会遵循它,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换句话说,我们应该从小培养公民意识,提高素质教育。在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的同时,要普及法律法规。

其次,努力设置交通灯的间隔时间。

程协忠告诉记者,目前,中国更倾向于机动车设置交通灯,这很容易导致行人被动违规。因此,努力设置交通灯的间隔时间,充分保护行人的权利也很重要。

记者还发现,早在2007年,同济大学就对信号交叉口的行人等待时间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红灯等待时间是影响行人行为的最敏感因素之一。”当等待时间超过行人的容许时间时,行人的违例率便会显著增加。”

此外,据媒体报道,一些专家表示,部分城市路网规划不合理,注重主干道建设,支路和二级主干道密度达不到要求,导致行人和非机动车聚集在主干道上;在一些交叉口,交通灯的时间分配不合理。如果你按照规则过马路,你必须有足够的耐心和速度。

因此,只有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的权利和便利,综合考虑他们的实际需要,并给出最合理的解决方案,才能进一步有效根除“中国式道路交叉口”。

此外,在执法权方面,只有相关交通部门的执法人员秉持公正、严格的执法态度,平等对待所有违法者,才能真正在民众心中树立法律尊严。同时,对于行政部门,我们应该尽力采取措施,使我们的道路更加安全和顺畅。人们的行为习惯不仅要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还要缺乏道德教育和及时警示。相关人士也指出。

此外,为告别“中国式过街”,除上述措施外,政府部门应积极改善交通建设,合理规划道路设置,适当增加地下通道或过街天桥的数量,既能满足行人过街的需要,又能有效缓解市中心红绿灯造成的拥堵。

标题:根除“中国式过马路”顽疾科技神器“治标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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