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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1月7日电(603000)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河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扶贫委员会的新部署和新要求,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纪律和责任追究的“零容忍”高压态势。八个典型问题报告如下:

1.时任丰宁满族自治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的鲍,在审核乡镇低保时失败。鲍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县内13个乡镇民政事务所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流于形式。结果,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4名财政支持人员、22名村干部和3名临时工非法获得了超过8.2万元的最低生活保障。2017年9月,鲍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2.时任邯郸市肥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的郑,在危房改造中未能认真履行职责。2010年2月至2016年4月,郑未严格控制危房申请和竣工验收,导致7个乡镇18名村民和16个村未达到危房改造要求。2017年9月,郑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赤城县农牧局推广站副站长文在担任村扶贫工作组组长期间,未能履行职责。2016年,温担任云州镇四沟村扶贫工作组组长时,对扶贫项目监管不力,导致该村虚报马铃薯种植面积,以贫困户名义登记非贫困户种植马铃薯,骗取马铃薯种植扶贫资金12.35万元,用于发放给村民用于村务费用。2017年9月,温海印被给予行政警告。

4.康春梅是武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在向农民发放小额贷款利息补贴的过程中并不严格。2016年,武义县在发放农户小额贷款贴息过程中,康春梅监管不严,导致71户非贫困农户非法申请贴息16.5万元。2017年7月,康春梅被给予行政警告。

5.巨鹿县第村乡东佛寨村党支部书记谢春潮有好朋友、好亲戚,骗取危房改造资金。2015年至2016年,谢春潮利用职务之便,将自己和包括大儿子、儿媳和孙子在内的六人非法认定为有固定卡的贫困户;2013年和2016年,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妻子和二儿子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危房改造补贴2.2万余元。谢春潮还有其他的纪律问题。2017年10月,谢春潮被开除党籍。

6.滦平县滦平镇杨树沟村党支部委员、会计于丽萍骗取扶贫资金。2015年,于丽萍在向县扶贫办申请扶贫资金过程中虚报家庭养羊数量,骗取扶贫资金1.9万元用于个人支出。2017年9月,于丽萍被开除党籍。

7.原燕山县王树镇宋庄村党支部副书记宋骗取危房改造补贴资金。2015年,宋以妻子名义骗取危房改造补贴2万余元。宋还有其他的违纪问题。2017年3月,宋被判处缓刑两年。

8.广平县东张蒙乡南张蒙村党支部副书记王桂贤非法获得危房改造资金。2015年,王桂贤以自己的名义申报并获得了超过1.6万元的危房改造补贴,但未达到要求。2017年9月,王桂贤被开除党籍。(刘梦妮)

标题:河北省纪委通报8起扶贫领域违纪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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