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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12月7日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SASAC)获悉,近日,国家电网公司于11月30日取得了工商部门颁发的改制营业执照,公司总部的企业改制顺利完成。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部署和《公司法》,国家电网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名称由“国家电网公司”变更为“国家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包括国家电网公司总部、21个二级单位和123个三级及以下单位在内的企业重组任务已全部提前完成。重组工作的顺利完成标志着国家电网公司深化改革正式进入新阶段。
开展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公司治理模式的深刻变革,是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环境机制的前提。公司制度改革有利于公司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激发企业的活力和动力,为打造“两个一流”和实现公司治理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有利于统一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加快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行、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今年以来,国家电网公司按照SASAC的要求和公司党组的决策,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精心组织、精心策划、努力工作,确保了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电网公司党组高度重视公司体制改革,已召开两次党组会议审议相关改革问题。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舒银标多次就公司制改革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从完善公司治理的高度,加强顶层设计,整体推进改革工作。公司成立公司制改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办公室;各级单位都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和工作组,明确各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企业改制的第一责任人。国家电网公司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协调改制中的重大问题,分工明确,各部门通力合作,协调推进。
去年年底以来,国家电网公司开始研究重组程序、税费政策、土地分配等问题,并形成了各种专题报告;今年年初,我们深入调查了公司各级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财力,提前研究制定了公司制改革工作计划,明确了总部和单位改制工作的重点节点和任务清单。严格过程控制,认真落实《中央企业公司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执行“三大一大”决策程序和民主程序;严格执行第三方中介评估程序,确保重组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组织各单位重组方案的预审和联审,逐项整理各单位上报的重组材料,依法出具股东决议等法律文件,确保各单位提前完成重组任务。国家电网公司在重组工作中实行项目管理,编制重组工作里程碑计划,严格控制重点任务完成时限,把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实践;积极研究重组政策,发布《公司制度重组问答》,重点解答53个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周工作报告机制,发布11份月度和双周报告,及时报告和宣传各单位的改制进展和典型经验;完善公司各单位的公司治理结构,及时修订公司章程,编制二级单位的示范章程并及时回复,科学设计二级单位的公司治理模式。
目前,国家电网公司各级全民所有制企业都如期完成了企业改制任务。各级单位完成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设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备,完善了议事规则的修订,初步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
标题:国家电网公司按期全面完成公司制改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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