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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的少女秦玲(化名)被强奸后,流泪通报公安机关,不久她又去了两次闵行区检察院要求撤回案件。 各种异常的行动引起了检察官的观察,强奸事件终于真相大白。
自愿的? 强奸?
去年5月21日深夜,19岁的少女秦玲去上海东方娱乐城唱歌,该娱乐城的老板杨石军对她
“不规则”。 秦玲说,杨石军听了她后,没有强奸她。 第二天16点,秦玲在好朋友的陪同下通报了公安机关。
但是不久,秦玲拿着“情况证明书”要求公安局撤退。 五天后,秦玲在母亲的陪同下再次进入公安机关:“5月21日的通报是事实,要求撤销是被迫的,现在我把他们给的一万元交给你们,我确实被强奸了。”
通报后,杨石军“铁哥们”姜俊软禁秦玲,哥哥杨石清和律师们轮流向她施加压力。 女孩害怕地要求拿着他们提供的“情况证明”撤回案件。
这一天,杨石军正式被捕。
再次要求撤销事件。
8月25日,闵行区检察院受理了此案。 几天后,秦玲没想到又变了卦。 这次,她直接找到了主诉检察官张磊。 “我给你们提供了亲笔写的‘状况证明书’,其实我没有被强奸……”。 检察官想了一会儿后,突然说:“你怎么知道这个案子是我承担的? 」提问了。 秦玲傻乎乎的眼睛,一言不发。 检察官说:“你父母知道你来检察院了吗? 我想让他们知道情况。 ”。 秦玲听了,跪在“咚咚”检察官面前,“我被逼得走投无路了! ”哭着承认了。
这次,秦玲彻底说了实话:姜俊带她去酒店软禁了10天,如果不恐吓撤销指控,她和父母,朋友会吃亏的。 秦玲必须屈服。 这一天姜俊开车把秦玲送到检察院,指示找检察官张磊。
嫌疑犯自己上了网
秦玲走到窗户边,指着蓝色的马自达轿车说:“姜俊在那里等着! ”。 检察官知道姜俊涉嫌妨碍证言罪,警察一直在找他,但这次以为他不会自己来,检察官马上报警了。 十分钟后,姜俊被捕了。
第二天早上,张磊和书记官来到秦玲家,制作了长达18页的笔录,牢牢固定了证据,切断了嫌疑人狡猾辩解的所有“后路”。
前几天,市中院以强奸罪终审判决杨石军有期徒刑5年,杨石清和姜俊以妨碍证言罪判处法院6个月有期徒刑。
本报陆勤俭
标题:【要闻】女子遭上海娱乐城老板强暴后两次报案又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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