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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14岁女孩涉嫌被46岁公司老板强奸,拿什么威胁“恶叔叔”? |荔枝时评
资料来源:荔枝信息
最近,四川省成都双流区的14岁女孩,祈祷小(化名)从自家11楼坠楼死亡。 母亲认为是坠楼了,或者女儿去年因被企业老板邱某强奸怀疑怀孕了,祝她在受到小的初次伤害时还不到14岁。
媒体报道,邱某对祝小实施了有计划的犯罪。 他先用网上发红包的方法给小他发裸照和录像,恐吓它,祈祷小孩子和他的关系,最终引起了堕胎。 祈祷因小女性得了重度抑郁症,被诊断不久就发生了跌落悲剧。
女孩坠楼与邱某兽行之间能否直接建立因果链,需要警方调查。 但是,邱氏当初被裸体照片和录像威胁,与未满14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无疑有重大犯罪嫌疑。 现在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已经发行了《起草通知书》,认为是“犯罪事实清楚,现在立案侦查”。 邱某本人已经采取了强制措施。
报道中有细节,邱氏主张“不祝小时候未成年”。 在这样的事件中,嫌疑犯经常为自己狡猾地辩解而提出要求无罪的理由。 但是,看他的一系列操作,从网上聊天到设置陷阱,胁迫打开房间,让受害者女孩介绍学校其他女学生,可以合理推测这可能是欺骗未成年人的惯犯。
这样的“恶叔叔”让我想起了今年4月发现的“鲍耀明的性侵养女”。 两个事件在情节和性质上有差异,但相关双方的年龄身份有高度的相似性。 嫌疑犯都是社会上普遍的所谓“成功者”,是成年男性,受害者是未成年女性,相对来自底层家庭。 这些女孩由于缺乏原生家庭的监护能力,更容易被“狩猎”,受到侵害后,自我保护能力、维权能力相当不足。
根据我国法律,通奸未满14岁的幼女的情况下,是强奸论,出于重罚。 但是,14岁以上的女性是否有暴力、恐吓等情节。 因此,如果邱先生小时候证明女孩未满14岁,他应该很难逃脱法律的惩罚。 但是,如果这种兽行发生在女孩14岁之后,请考虑一下他很可能会利用自己智慧的特征,留下女孩“自愿”的证据,妨碍后续司法定罪。 事实上,很难严惩这种“经验丰富”的“恶叔叔”。 这也是鲍耀明事件至今仍令人担忧的一个原因。
案例中,当然希望司法部门尽快审查,受害者公正。 从案例中跳出来看,成年男性对未成年少女的侵犯事件频发,因此有必要通过法律的完善,强化对这些“恶叔叔”的威慑力。
鲍勃明事件后,许多法律家提到了海外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条款》。 这个条款因地方不同而略有不同,大致上与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如果双方年龄差在3岁以下(有时在5岁以下),则侵害人的这种行为被认定为轻罪,超过这个年龄差就意味着重罪。 当然,要免除重罪,长辈不能处于老师和教练等权威地位等,多附有一点条件。 这可以比较有效地使成熟者不利用年龄、地位、财富等特征,实现对未成年人的侵害。
这些法律条款,值得我们参考。 在一连串悲伤的悲剧之后,保护未成年人的网络越来越紧密,希望越轨的尝试不会顺利进行。
标题:【要闻】14岁女孩疑遭46岁公司老板强奸 拿什么威慑恶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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