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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儿子11岁领国家工资吗? 这校长真有两下子!

公团希望对枪手的惩罚更有力,对受害者的权益补偿更充分。

7月2日,山东荷泽市牡丹区在政府官网上发布了《牡丹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人员邱之豪假名张健的情况调查解决通报》,认定通报的邱之豪(假名张健)的文件中存在伪造姓名、年龄、住址、简历等问题。 该区决定处分邱之豪的父亲邱兆海、时牡丹区安监局局长李凡建等。

到目前为止,举报人张健是社会交往媒体,1997年回到自己退役入伍的地方,1999年被分配到牡丹区林业局,结果暴露了对方在2005年之前没有上班就工作了。 后来,他发现与自己同名的人在糕点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1999年得知自己被化名为当时11岁的邱之豪。 对方从当时开始就有国家工资。

现在政府的通报基本证明了张健的通报——确实还有一个“张健”以他的名义上班,有他应该拿的工资。 据说没有挪用举报人的文件的问题,但张健的身份确实被挪用了。

但是,从现有通报公开的消息来看,还没有确定地应对一个问题。 比如邱之豪就像报警一样,从11岁开始领国家工资吗? 这几年邱之豪到底领了多少工资,他得到的工资和福利需要赔偿吗? 假身份上班的详细情况怎么样对于这些问题,不仅张健,公众也需要确定的答案。 只有这样,才能表现正义和公正。

这几天,舆论不断追究高考“代替”的身份现象。 从张健的境遇来看,代替身份问题,不仅是考试行业,过去的就业分配、退役军人的就业配置等行业也可能存在违法违规的“代替”操作。 这些“顶替”不仅侵蚀了受害者的权益,而且极大地改变了他们的命运。 即使能改正错误,受害者失去的时间和机会也不能再来了。

尽管顶替方案层出不穷,但在解决“顶替”问题方面,依然缺乏流程化的解决机制。 代替案件负责人进行处分时,必须最大限度地支付受害者的权益,弥补他们被滥用的身份造成的损失。 目前,相关补偿方法仍有不少可以改善的空间。

比如,前段时间被顶替的陈春秀表现出了上高中的欲望。 但是据媒体报道,她一次得到了“没有这个先例”的回答,在舆论的关注下,山东理工大学将积极协调,为实现这个愿望而努力。 公正地说,涉事高中面对这些顶替事件,可能真的缺乏操作经验。 现在的学籍管理方法也缺乏对这种特殊情况的解决规则。 这表明了从高层制定相关规章,受害者“大学梦”的必要性。

除了被顶替者的入学资格问题,相关经济补偿也应该赶上。 根据法律的规定,受害者当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不当得利者偿还侵占的权益。 但是,法律诉讼需要时间和精力,对被顶替的受害者意味着新的打击,许多顶替事件与机关事业单位相关,通过组织途径用行政手段索赔权益,显然对受害者有利。

被顶替的人经常处于新闻不对称的弱势群体的位置,有一次,他们即使产生了自己可能被顶替的疑问,也缺乏合理有效的取证途径。 对此,只有有权威、有公共说服力的机构为他们主持公正,才能使维权更强大。

在许多情况下,人们期待对替代方案的惩罚更有力,对受害者的权益补偿更充分,不是出于心理不平衡的报复心情,而是因为替代方案被斩首而无法根除的深深担心。 只有对大胆实施顶替的人给予足够严厉的惩戒,让他们完全吐出顶替所达成的不当利益,才能起到安抚人心的作用。 人们期待真相,发现真相后,如何执行公正,如何圆满地解释被损害的正义。

写作/王钟的

标题:【要闻】中青报:儿子11岁领国家工资?这个校长好大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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