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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战无间道
陈甲真的有问题吗? 真的像他说的那样,“按普通的流程谈价格”吗?
回扣罗生门
根据录音复印件,回扣应该是“三四分”,回扣真的存在吗?
《无间道》不仅仅发生在电影中,也发生在现实的商战中。 围绕购买冷链设备,两家企业从133万到108万,在与卖方的前后两次谈判中明确的合同价格差异很大,因此涉嫌买方企业的副社长吃了回扣,以购买为名义与卖方人员接触,在酒馆偷偷记录对话录音,
因此买方企业决定不购买这些设备。 之后,卖方企业以买方企业不按合同工作为理由向法庭起诉,要求违约金。
在记者采访中,买方企业副总裁和卖方企业的运营和销售人员否认人均有回扣。 关于被偷的录音,卖方李先生说:“喋喋不休! 他们说我串通购买,有什么证据? ”。
百货商店就像战场一样,在“潜入搜查”中,拉出“回扣罗生门”……
录音复制
买方:我能说108 (万)的价格,你的企业几点能回到这里?
卖方:结束了啊。 看看你的这句话
做我们的这项工作,我听别人的……(被打断了)
买方:没关系。 你直接说几点,上司后天到,我会尽能力的。
卖方:这边,制作冷库通常是6点左右。
买方:你以前和陈甲谈了多久?
卖方:我没有跟他说那种话。 他间接说。
话说好了,给我们吃点好东西,烟钱还需要。
我说送红包吧,只是说了这样的话。
买方:你说过吗?
卖方:他们说的是三个人,四个人,我好像也听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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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裁吃回扣吗?
买方企业存疑
“133.1615万元”,合同总价款处的数字使四川省天利农合商贸有限企业(以下称“天利企业”)财务负责人李述新困惑不解。
年10月,当时担任天利企业运营副总裁的陈甲(化名)以甲方代表的名义,与成都市万优冷冻设备有限企业(以下称为“万优企业”)签订了购买合同,向万优企业购买了冷链设备。
“133万的价格比市场价格高很多”天利企业经过研究,认为其中可能有“猫腻”,据李述新介绍,该合同是副社长陈甲直接与供应商谈的,按照企业的正常流程,同事具体相
陈甲这次的“亲力亲为”,反而让企业感到有点异常。 但是,此时的合同,已经盖上双方的鲜章,所以天利企业必须派遣有力的劳动者,重新开始双方的谈判。 “我们也想试试,看看其中有没有回扣”的企业负责人之一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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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底”上酒桌
偷偷按录音按钮
在第二次谈判中,陈乙(假名)“替补”的副总陈甲登场,还是“不辱使命”。 年11月,万优企业同意以108万美元出售设备,提供了新的合同。
前后20多天的差距,价格从133万余元变成108万元,天利企业相信存在“回扣”的可能性很大。
在一家酒馆,买卖双方坐在一起,座位之间,意思交错,卖方万优企业的李先生认为这个名单杂志是必要的,买方天利企业的陈乙先生偷偷按了录音键。
天利企业社长徐稔皓告诉记者:“万优企业的销售员承认自己存在回扣。” 之后,他提供了2分07秒的音频。 录音中,买方单刀直入,一步一步逼近。 卖方注意迂回,留有馀地。 这个对话让天利企业相信这次购买一定有问题,天利企业决定不向万优企业购买这些设备。 在向该记者出示的投标额为108万元的第二份合同中,只有卖方万优企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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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战”将是“明战”
在纸上诉说法院
这个录音把酒桌上的和谐气氛吹走了,双方恢复了“客气”,请律师,为账本上的公会堂做准备。
年12月18日,万优企业委托法院,向天利企业发送了律师函。 律师来信说,天利企业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迄今逾期62天支付,万优企业有权解除合同,天利企业必须支付违约金247680.39元。
根据第一份合同,这些设备是冷链设备,属于定制产品。 根据合同,如果甲方没有按合同支付冷链设备的货款,产品的全部权利依然是乙方的,另外,甲方逾期支付每隔逾期一天支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如果没有事故,根据合同,在当年的11月30日前这些设备将安装交付。
律师信还警告说,如果及时支付违约金,没有达成协议,“那时贵公司会被法院起诉,名声会受损”“请仔细考虑哪个重”。
收到律师的来信6天后,天利企业也委托另一家律师写信,掌握与回扣相关的证据,说回扣行为有可能“损害贵公司的形象”,向法院报告万优企业,提出“给予回扣”的证据。
年2月,万优企业向法院起诉天利企业,解除去年10月签订的合同,命令天利企业支付24万余元违约金。
年2月26日上午,双方在法院调解、协商,但没有达成协议。 李述新对记者说,万优企业同意在协议中降低违约金,但他们坚决不同意支付。 据他说,卖方的方法已经给他们造成了实际损失。 因为他们考虑到反诉对方,将对方告上法院要求赔偿。 “由于对方损害了我们的利益,我们选择了其他供应商,推迟了开业时间,其中大量的人力价格和其他价格是我们的损失。 ”。
漩涡中心当事人面临事情的四个疑点
疑点1第一份合同怎么出来?
去年12月,负责购买这些设备的陈甲回到了福建省的老家。 “去年12月提出辞职”陈甲介绍了去年4月朋友来到成都工作,加入四川省天利农合商贸有限企业,“这些冷冻设备的名单是我去谈的。 ”。
被问及企业是否有“回扣”的问题时,陈甲否认了这一点,说这也是对企业不满的地方。 “我本来工作很好,来到成都,如果企业这样看我,你对企业做了什么?”
“这都是市场上以价格为目标的选择,当时一共以3家公司为目标。 有一个叫他们(万优冷冻设备企业)的企业品牌和价格特征。 ”。 今年35岁的陈甲在老家的时候,从事采购业务。 他说:“当时我们按照普通的流程谈论价格,但没有谈论回扣这种东西。”
疑点2为什么要签订两个合同?
对于第二份合同,卖方万优企业的李先生非常为难。 “他后来找了两三家核对,再来谈这件事。 ”。 李先生直呼“大意了”,“我本来应该签订补充合同的,对吧? ”。
他告诉记者,在第二次谈判中,价格比第一次低是因为“压缩机难以放置”,第二次对方的配置比原来低,设备略有减少,但为什么在第一次合同的情况下,重新谈判了第二次合同。 李先生说:“我自己也想知道答案。” 买方天利企业说,前后配置相同,没有变化。
疑点3为什么价格差距这么大?
买方说,他们据同行介绍,第一份合同中133万元的价格远远高于市场价格。 他们第二次派人重新谈判价格,对方也毫不怀疑谈判的动机。 他们没想到两次商谈中价格差距会这么大。 “按照原定计划,如果价格不怎么下降,找不到回扣的证据,我们有可能继续和万优企业合作”。
关于这次回扣骚动,李先生甚至认为买方企业调查员工吃回扣的方向是不对的。 “陈甲去企业开了半年,前期开了几家店,为什么不从他说的第一、第二、第三开始查呢? ”。 他抱怨说:“我去他们企业谈了五六次,最后签了合同,对方一直不花钱,最后不用我们的(设备),冷了几个月解决,我不舒服,这是我们起诉的原因。”
为什么企业第二次谈的价格比他第一次谈的价格低得多,陈甲不知道第二次谈的情况,不知道这个价格是怎么来的,但他说:“第一次谈的时候,我确实是三家之后选的最低价格。”
疑问点4录音中的对话只有“闲谈”?
冷冻设备的供应商方面,当时负责这个名单的李先生也同样否定了“回扣”的存在。 “当时他们也是用商品比三家的方法选择的我们”李先生说:“我不承认他有任何回扣。 我用合理合法的方法做这件事。 ”。
他抱怨说:“我们只是签订了合同,仅此而已,他们还没有履行,找不到任何解除这个合同的理由。” 他说:“最后他们说我要串通购买。 拿着回扣这个东西,有什么证据? 我用微信寄了一元红包吗? 还是给他500,1000元? 拿出证据来啊。”
李先生在企业负责运营和销售。 在对话中,他把话题回到了合同上。 “(当时签订合同的)就像找对象结婚了。 现在既然你不想过,你就给我离婚了啊。 ”。 他说他希望对方签订合同,没有工作,自己跑那么多,能妥善解决这件事。
第二次谈判后,天利企业的员工偷偷记录承认回扣,回答说:“他(采购方)问了我,所以我尊敬他。” “对方记录了声音,那是开玩笑,他们要说什么,我什么都不说,必须说证据”。
成都商报-红星情报记者祝浩杰环小淮实习生杨培
解开局?
录音能说明回扣律师的意见有分歧吗?
盗录取得的录音会被认定为比较有效的证据吗? 如果负责人被证明收到了“回扣”,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吗?
对此,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舒勇登认为,如果经营者能说明收到了回扣,该合同就是无效合同,买方不需要履行。 但他还指出,这件事的录音,说明效力比较弱,在这中间很难存在回扣。 “卖方有可能根据合作的需要降低价格。 同样的事实,有很多可能性"
与舒勇登的见解不同,四川希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汪东举认为,录音可以作为证据,结合两个合同的价格差异,说明有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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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要闻】合同差25万副总拿回扣?企业演“无间道”派人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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