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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信记者周松柏通讯员湛法宣非法制造销售60支枪、6600发子弹,被告人梁伟等3名男性前一天被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判处死刑,其中一人缓刑两年执行。 由于此案在一审上诉期间内,判决尚未生效。

据介绍,从2007年到2007年,20名被告梁伟聚集在一起,非法制造销售枪支、子弹,销售范围从湛江扩展到清远、茂名、广西等地。 2007年初,被告人陈景华、梁伟、陈景明在陈景明家模仿12号猎枪子弹,3月协助制造了100发猎枪子弹。 从2008年初开始,梁伟、陈景明、moXiang强(该事件人)共同在陈景明家模仿了12号猎枪子弹,到事件发生时,一共制造了6500发猎枪子弹。 本批子弹批发价为每发7~8元,散装价格为10元/发。

同时期,陈景华组织了被告人李某生、陈某良、游某龙等,开始在陈景华住处再现12号猎枪子弹。 直到事件发生时,陈景华等人制造了1270发猎枪子弹。 2009年初,被告人梁伟与陈景明共同出资从事枪支非法制造活动,成品调整成功后进行批量生产。 到事件当时为止,非法制造的枪支数量达到60支,枪支都以1万元以上的单价出售。

法院认为梁伟被告、陈景明被告个人设有制造枪、弹药的场所,组织他人非法制造和销售枪60支、子弹6600发。 其中被告人梁伟非法销售了39支单管五连发猎枪,模仿了12号猎枪子弹1500发。 被告人陈景明非法销售单管五联猎枪13支,双管猎枪1支,模仿12号猎枪子弹5000发。 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制造、枪支买卖、弹药罪,都是主犯,犯罪情节和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差,主观恶性极大,犯罪极其严重,必须依法严惩。

(原标题:制造销售60支枪的三男一审死刑)

标题:【要闻】3名男子因制售60支枪支一审2人死刑1人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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