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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人民社会福利厅发布《关于2017年省级企业负责人薪酬监督检查的公告》,显示2017年省级国有企业负责人平均工资为50.37万元(不含任期激励收入,下同)。其中,主要负责人平均工资为58.23万元,副职为48.64万元。

据省人民社会福利厅了解,2018年,在企业按规定认真自查的基础上,省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比例选择了部分省级国有企业,并于2018年11月6日至9日到相关企业,通过听取汇报、单独谈话、查阅数据、核实薪酬等方式,对企业负责人2017年度薪酬进行了监督检查。

2017年,省级国有企业多项主要经济指标实现历史性突破,资产规模和经济效益创新高,负责人工资相应提高。据企业公开信息统计,与2016年相比,2017年省级国有企业负责人平均工资增长11.17%,代表平均工资增长13.94%。就企业而言,省级出版集团、新余钢铁集团和省级农村信用社负责人的人均工资为63.52万元,是省级国有企业中收入最高的。

标题:江西省国有企业负责人的平均工资被宣布为58.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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