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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南昌市教育局获悉,为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引导民办学校依法办学,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南昌市将于2019年3月至5月对2018年民办学校的办学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连续三年未通过年检的学校将被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

据悉,年检范围涵盖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包括民办职业中学、中小学、幼儿园和非学历教育机构,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持有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度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依法治校、学校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党组织建设。重点关注学校资产、安全防范措施、专职和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合作办学、资金收支管理、学校证照审批项目变更等。

据了解,年检将采取自检和复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先,学校将进行自我检查,然后教育行政部门将审查年度检查材料和抽查一个接一个。年度检查中有8种情况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这八种情况是:连续两年不入学或入学学生达不到规定的起始金额;群众来信投诉多,办学行为不规范,办学条件差,教学或财务管理混乱等违法办学行为时有发生,审批机关责令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未经教育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办学类型、地址和内容,与其他城市的公办学校或者高等学校联合举办学历教育或者非学历教育,不理会教育或者其他行政部门的批评和整改要求,拒不改正的;不重视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学校安全工作组织不健全,不定期开展安全教育,不制定应急预案,安全设施不按规定配备齐全,存在其他安全隐患;发布虚假广告,非法招生,欺诈招生,损害学生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经审计,财务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尚未纠正或无法纠正的;跨学年收取学费;学校注册资本或者启动资本提前或者变相提前提取的;学生和家长的投诉未按规定及时处理或学费延期;未与专职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或者未申请相关保险的;违法办学情节严重的。

标题:如果连续三年年检不合格,南昌市民办学校将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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