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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8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最近作出了《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指出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是目前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2018年底前,全省各地应建立施工现场管理名单。

明确多部门粉尘污染防治责任

该决定明确了各部门粉尘污染防治的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单位应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作为非竞争性费用纳入项目建设成本,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建设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督促其编制并实施专项计划。

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确定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是当前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重点地区,其他地区也要依法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实现扬尘污染防治的全覆盖。

建筑工地粉尘污染的严格防治。大力推进绿色建设。需要设置轨距块作业、湿式压尘作业、场地道路硬化、设置冲洗设施、堆放和覆盖材料、车辆封闭运输渣土。车辆不准带泥外出,运渣车辆不准超载,垃圾不准在高度空处抛掷,垃圾不准无证排放,现场不准积水,垃圾不准在现场焚烧。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严格道路扬尘污染防治。主干道加快推广机械化清扫等低粉尘作业模式。生活垃圾、施工余土和污水污泥应及时清运,不得堆放在道路上。

严格运输扬尘污染防治。装载、卸载和运输渣土、砂石、土方、垃圾、煤炭等散装和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泄漏;安装限速装置和卫星定位系统。

严格防治堆场粉尘污染。存放煤炭、煤渣、粉煤灰、水泥、石灰、石膏、沙子等易产生粉尘的物料的堆场应密封;如果不能密封,周围区域应配备围栏、防风抑尘网等高于储存材料的设施,并应采取喷雾等措施。

严格防治裸露土地的粉尘污染。市政道路、河堤和公共用地的裸露地面、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待开发的平整场地以及其他裸露地面,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组织实施绿化、透水铺装或者覆盖措施,因地制宜提倡使用废树皮覆盖抑尘。

年底前,各地要建立施工现场管理名单

根据要求,省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制定行业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或标准。2018年底前,全省各地应建立施工现场管理名单。同时,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执法监督,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扬尘控制措施,造成扬尘污染的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将违法信息录入相关信用管理系统,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不力造成严重污染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标题:江西施工现场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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