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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我从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了解到,《江西省电信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最近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经修改完善后将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意味着适应我省信息化改革新趋势和新要求的电信条例的颁布进入倒计时。据悉,该草案明确禁止排挤竞争对手、只在特定区域提供电信服务等情况,并规定基础电信服务运营商在未得到用户确认和反馈的情况下订购月度订阅和订阅移动信息服务属于违法行为,最高处罚为100万元。

◎公共机构或场所的建设必须支持公共网络

草案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恶意与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服务或产品不兼容,不得排斥特定领域的竞争对手,不得独家提供电信服务,不得为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或互联网接入场所提供接入服务,扰乱电信市场秩序。

未来将建设城市道路、高速公路、轨道交通、铁路、机场、车站、港口、码头、应急避难场所、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和公共机构

公共场所、商业建筑、城市居民住宅区、开发区、公园和旅游景点都必须配备电信设施,实现公共网络覆盖。

◎定制信息用户可以拒绝付费,无需反馈

草案规定,今后我省电信运营商提供的所有电信服务都要“明码标价”,服务的种类、范围、资费标准和时限要向社会公布并及时更新,并报通信管理机构备案,否则将违法。

未来,电信运营商在向用户提供定制的月度和订阅移动信息服务时,不仅要提前向用户进行“确认”,还要在计费前确认用户的服务后获得用户的“反馈”。这样,长期以来受到用户批评的“按月订阅”和“定制化”的不合理收费将得到有效遏制。只要用户不反馈和确认任何所谓的订阅信息,他可以拒绝支付费用。

◎发送“垃圾邮件”将被停止

草案要求,未经电信用户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电信用户打商业电话或发送商业电子信息;电信用户同意,然后明确拒绝,他们应该停止拨号或发送给他们。在未来,电信运营商必须暂停或停止提供相关的电信资源或服务,只要他们收到相关的垃圾邮件、电话报告,或发现骚扰用户的非法垃圾邮件出现。

一旦电信运营商被电信用户举报,他们必须在15天内给予答复。如果用户对回复不满意,可以向省通信管理机构投诉。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用户个人信息,不得将该信息用于提供服务以外的目的。

◎泄露用户信息最高罚款100万元

为了防止“独占性”和“垄断性”,我省规定有四种违反草案的情况,最高将被罚款10万元。此外,如果电信运营商未按要求公布资费,未按要求与电信用户签订协议,或在未得到用户确认和反馈的情况下按月订购和订阅移动信息服务,并拒绝改正,将被处以1万元至3万元的罚款。

为了防止用户信息泄露,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如果违反规定,导致用户个人信息泄露,将被处以100万元以下的罚款,甚至被处以关闭网站和吊销相关营业执照的严厉处罚。同时,有关单位和企业盗窃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下列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万元罚款。

标题:江西电信法案将因发送“垃圾邮件”而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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