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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月1日开始,南昌交警第一次启动了电子警察抓拍装置,抓拍盛丰大道、九州高架桥等高速公路上不系安全带的违章行为,抓拍红古隧道等路段的超速违章行为。3月8日,记者从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了解到,从那天起,交通管理部门正式处罚了所有抓获的不系安全带、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此外,如果副驾驶座位上的乘客在城市快速路上不系安全带,交警还可以处以罚款和10元。

3月1日,南昌交警启动电子警察,在盛丰北大街、盛丰中街、盛丰南路、金山大道、长九大道(杨家湖收费站与永修的交界处)、江南大道高速公路(南昌桥至米生桥段)、九洲高架桥7个路段抓获“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在盛丰北大街、盛丰中大街、盛丰南路、金山大道、长九大道(限速80公里)和红古隧道(限速50公里,不包括坡道)的6个路段查获超速违规行为。

南昌市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次,该市第一次发现了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和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等交通违规行为,交警给车主一个短暂的“适应期”。"经过一周的测试,从8日起,对不系安全带和超速驾驶的处罚正式实施."

据了解,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未按要求使用安全带”的,将处以100元罚款,每次记2分。

标题:南昌市正式对不系安全带/超速行驶的100元罚款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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