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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路透社报道,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表示,汇丰控股旗下的瑞士私人银行因在出售雷曼产品(票据和杠杆累积远期投资计划)方面存在系统性缺陷而被罚款4亿港元,创历史新高。
同时,上诉法庭裁定,汇丰私人银行(瑞士)有限公司第4类受监管活动(证券咨询)和第1类受监管活动(证券交易)的注册分别暂停和部分暂停一年。
根据中国证监会周二晚间的声明,从2003年1月至2008年12月,汇丰私人银行的内部程序在几个方面出现了严重缺陷,包括了解每个客户的真实风险情况,确保产品适合每个客户,以及监督和监控销售过程以发现和避免风险错配。
上诉审裁处裁定证监会的调查结果是正确的,并裁定汇丰私人银行在推广及销售衍生产品方面有严重的系统性缺陷,未能符合证监会行为守则及附属指引所订的标准。
上诉法庭还指出,汇丰私人银行的缺点造成了广泛的影响,给许多客户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风险,实际上导致许多客户遭受了巨大的损失。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调查,2008年夏天,金融危机逐渐敲响了警钟,汇丰私人银行得知雷曼兄弟的财务状况和信贷质量正在恶化,大大降低了其对雷曼兄弟的风险承诺。然而,直到2008年9月3日(雷曼兄弟破产前两周),汇丰私人银行仍继续向其客户出售雷曼债券;在出售过程中,银行没有向客户披露雷曼兄弟发行的雷曼债券,也没有警告客户雷曼债券的信用风险正在增加。
超过80%的未到期雷曼票据交易中,客户的风险容忍度与汇丰私人银行(HSBC Private Bank)分配相关雷曼票据的风险评级不匹配,即被分类为低级别或中等级别风险容忍度的客户购买了银行评级为最高风险的雷曼票据。汇丰私人银行没有为这些风险不匹配交易保留足够或适当的记录。
当汇丰私人银行在2003年1月至2008年12月向客户分发杠杆式应计远期投资计划(fa)时,尽管它在内部将fa评为最高风险,但它没有实施足够的系统和监控措施来防止客户过度投资fa,并确保客户有足够的财务资源来承担fa交易产生的风险。
标题:汇丰私人银行遭港证监会最高罚款 因雷曼产品销售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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