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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7日,民政部办公厅发布了《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平台建设标准》,规范了各地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在《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意见》(国发[2015]52号)的指导下,《建设标准》遵循已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工程建设规范、功能规范、工艺规范、数据规范、接口规范、配套环境和安全规范。
民政部要求地方民政部门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信息化建设。在建设和开发两项残疾人补贴信息平台时,应按照《建设标准》开放接口,及时上报数据,接受监管。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平台建设标准》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政办发[2017]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和《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实施的通知》(韩民〔2015〕274号),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信息化建设, 我部编制了《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平台建设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建设。信息平台建设中如有技术问题,可咨询我部信息中心。
附件:《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平台建设标准》
民政总署
2017年6月2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冀(010)58123736,焦嘉陵(010)58123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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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民政部印发《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平台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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