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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12月1日电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报道,近日,西藏自治区纪委上报了三起典型案件,即:

1.原拉萨市扶贫办综合处副处长王挪用扶贫资金。2014年至2015年,王在担任林州县强嘎乡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两次挪用村内扶贫奶牛养殖开发项目资金共计31.69万元,用于个人和亲属的营利活动,几个月后予以返还。2017年7月,王被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并按职数分配工作。

2.山南区乃东县多坡张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多吉剑参加了培训项目资金等事宜。2012年至2014年,多吉沈剑在担任奈东县多坡张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报信息、虚开发票等方式,获得农牧民种养培训项目等资金12.24万元,用于乡镇政府支出。同时,在多吉沈剑还有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2017年7月,多吉·沈剑被判处缓刑一年,行政开除,并按副主任科员分配工作。

3.日喀则市佐贺县赛乡潘宁村的“两委”拿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014年,萨迦县赛乡帕宁村“两委”小组伪造了提现单,并于2013年下半年从14户低收入家庭中提取了2.27万元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给其他8名农牧民,包括原村委会主任丹增、原副主任巴多、女主任慈珍、村委会委员巴琼。时任盘宁村党支部书记的丹尼对此事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017年6月,丹尼在党内受到警告。(西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标题:西藏通报3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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