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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局批准发布,将于4月15日起实施。届时,不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将不会生产、销售或进口,从而实现“超标车辆”的逐步退市。那么,南昌市民是否会改变电动车的许可程序,以及如何避免购买“超标电动车”?3月19日,记者前往南昌市交通管理局就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采访。
新的国家标准在最大速度方面有了适当的放宽
据了解,新的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将取代1999年颁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新的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在最大速度、车辆重量和电机功率方面有所放宽。“如果最大速度从20公里/小时调整到25公里/小时,包括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将从40公斤调整到55公斤。同时,明确规定要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电动汽车必须具有脚踏功能。”南昌市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列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只能许可使用
新的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将于4月15日实施,交通管理部门尚未收到实施新法规的具体内容通知,仍使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编制的产品目录和《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中的电动自行车主要参数基于这张卡片。”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说道。记者了解到,根据2016年颁布的《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凡符合国家标准并已列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jxciit.gov)编制的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必须购买后才能获得许可。
目前,南昌已在18个电动自行车许可点公开发布了《电动自行车检验标准》。其中,根据《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组装电动自行车,改装电动自行车上的动力装置和限速装置,改变影响行车安全的技术参数,改变电动自行车的造型和结构,如搭建棚子、安装吊架、安装和改装座椅(儿童安全座椅除外)。
关于电动自行车外观尺寸的检验,根据《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江西省非机动车登记产品目录申报编制工作的通知》中电动自行车的主要标准参数:(1)最高时速≤20公里/小时;⑵前后轮中心距≤1300毫米;(3)装饰板宽度≤380毫米;(4)电机功率≤240瓦;⑸电池类型为铅酸/镍氢/锂电池/其他,电池电压≤48V,电池容量为20Ah[6]踏板驾驶能力为30分钟≥7公里;(7)应安装前照灯或合格的反射器。
电动自行车的许可是免费的
根据《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群众应在购车之日起3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乘车,交验车辆,并交验身份证、购车发票和出厂证明。申请牌照、更换或更新电动自行车登记证和号牌不收费;电动自行车不得无证销售;电动自行车登记证和号牌遗失或者损坏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在3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原登记部门申请补发或者换发。
“如果群众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未列入产品目录,不能在本市获得许可,可依法要求商家退货或换货。如果商家拒绝退货,群众可以拨打热线12315或12345投诉。”南昌市交通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禁止过量的电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
据了解,电子警察将自动捕捉交通违规行为,如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采取高速公路和采取城市快速路在我们的城市。此外。电动三轮汽车、四轮汽车和旧滑板车都是超标电动汽车,禁止在道路上上牌行驶。
电动自行车上牌店
标题:4月15日在南昌实施的电动汽车新政电动汽车必须符合产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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