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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共有六章四十六条,为公民的日常行为确立了一系列文明规范。

根据《条例》,女职工集中的公共场所和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配备母婴室,有条件的应当设置第三间浴室等设施;鼓励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免费向公众开放厕所;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单位设立爱心服务点,为环卫工人和其他需要帮助的户外工作者提供茶水、热饭、防风防雨等服务。

标题: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明年实施,女工集中的机构应配备母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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