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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南京海关查获走私铜冶炼废渣一案举行庭审。犯罪嫌疑人关某等人涉嫌走私19000多吨固体废弃物。

此案将从2014年初开始。当时,关某申报从扬州港向中国进口3.4万多吨“铁矿粉”,经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检验,确定关某进口的不是天然铁矿粉(粉),而是铜冶炼产生的炼铜废料,属于国家依法限制的固体废物。同年11月,在南京海关扬州海关的严格监管下,这批炼铜废渣被运回国内。

众所周知,扬州港查获的炼铜废渣是一种典型的工业废渣,是炼铜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其中含有一定量的铁。国内买家通常用它代替原矿来炼钢,价格只有铁矿石的三分之一。然而,在炼钢过程中,铜冶炼废渣会排放出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此外,利用铜冶炼废渣炼钢还会产生大量难以处理的炉渣和废水。由于这种炼铜废渣主要由一些中小型炼钢企业购买和使用,而这些企业大多没有能力处理废水和废渣,他们通常会偷偷排放到当地,污染水源。然而,炉渣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如果随意丢弃会造成潜在的危害。因此,2015年,中国将铜冶炼废渣列为禁止进口货物。

2015年10月13日,山东省青岛市一家贸易公司向江苏省泰州市靖江海关申报进口“菲律宾铁精矿”,申报名称为铁矿粉,数量超过19000吨。根据海关总署打击“洋垃圾”走私和加强现场监管的要求,南京海关隶属靖江海关,此票“菲律宾铁精粉”性质可疑,不经常在口岸进口,被认定为高风险商品,及时取样送检,作为案件线索移交泰州海关缉私科。经过海关缉私警察三个月的走访,最终发现这批“菲律宾铁精矿”的真正进口商和实际所有人是来自广州的关某,他是2014年扬州海关返还的炼铜废渣的申报人。

关某在靖江口岸申报的“铁精矿”与之前在扬州口岸进口的“铁精矿粉”相似还是相关?南京海关迅速组织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梳理出一条清晰的走私犯罪链条。最初,在2014年3.4万多吨铜冶炼废渣被运回中国后,关某并没有改变过去,而是继续与香港居民曹某一起在中国寻找买家,试图分批重返中国。

台州海关缉私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立案查处涉嫌走私固体废物的关某案。2016年清明节前夕,专案组成立了4个抓捕小组,分别控制了关某、王某(女)、曹某、王某一等4名犯罪嫌疑人,时机成熟后进行了收网。现在关某和王某(女)已经被捕。目前,南京海关缉私局已通过国际刑警组织通缉另外两名逃犯。

犯罪嫌疑人关某经讯问解释,从扬州港返回后,关某联系王某,将返还的3.4万吨固体废弃物暂存在王某在菲律宾的租赁场地,王某和王某(女)协助其在菲律宾报关出口。2015年4月,关某在联系河北某公司后,隐瞒了货物的性质,并委托相关公司以“铁精粉”的名义进口了19000多吨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据泰州海关缉私分局副局长张雨晴介绍,犯罪嫌疑人关某等人明知自己违法,隐瞒货物性质,逃避海关监管,将中国海关责令退还的固体废物转船销售,致使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进境。他们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涉嫌走私废物。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审理此案。目前这批固体废物仍存放在靖江码头,南京海关正在协调承运人和收货人尽快将这批固体废物运回国内。

此外,固体废物处置的非法进入一直是一个难题,原因是返回困难、无害化处置技术复杂、处置成本高以及所涉处置主体的责任和权利模糊。为此,南京海关在关区成立了固体废物处置小组,负责固体废物处置的具体组织和推广。自2015年以来,南京海关已处理了42,000多吨铁矿石、废粉末涂料、矿渣、含锑废物、废有机树脂、废橡胶、废燃料油和其他通过回运和无害化处置方式扣押的固体废物。

标题:南京海关破获特大固体废物走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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